科技攻关计划从1982年开始实施,是集中力量攻克一批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促进社会发展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国家科技计划。
为引导和支持地方抓好重大科技项目,促进地方资源的优化配置,发挥科技在地方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并加强各地方信息交流与合作,特编制地方重大科技项目计划。
国家对于能够突出区域优势,反映地方特色,解决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为国家重点科技项目配套的地方重大科技项目,给予支持。实施这批项目的主体资金是地方财政拨款和承担单位自筹,国家财政给予少量引导资金。各地方科委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管理,科技部发展计划司负责项目的审查、计划的编制和国家财政拨款的下拨。
1998年、1999年度分别遴选了134项和131项地方重大科技项目列入计划。
科技攻关计划包括重大专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四个层次。
重大专项要体现推进我省工业化进程为目标,集中有限资金,实行系统支持,实现滚动发展。要围绕我省工业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设置专项,联合攻关。重大专题项目的实施,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产学研结合为主要模式,以推进主导产品形成规模效益即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培育、发展和壮大为目标。要建立重大专项招标筛选的评估体系和动态评价制度。列入重大专项的项目要体现创新度、集成度、产业关联度和显示度,通过3-5年的重点支持,形成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标志性工程。
重点项目主要支持我省优势领域的技术创新,通过攻关,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成果。当年重点项目由专业处室从地方和部门申报的新项目中筛选。为体现滚动支持,可从往年列入科技计划的重点项目中,经中期评估择优推荐,由综合计划处直接组织或者由综合计划处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
一般项目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和重大社会发展专题,由各地方和部门申报,各专业处室对项目实施立项、监督、评审管理。
指导项目旨在鼓励地方科技创新。对各地方和部门的重点项目、特色项目、优势项目予以立项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