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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学技术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 1号文)精神,进一步推动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完善农村科技培训体系。根据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我办编制了“星火学校建设实施方案”。计划在2004-2010年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星火学校建设,实现“县县有星火学校、乡乡有星火课堂、村村有星火科技带头人”的目标。
现将“星火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和有关部门抓紧落实,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相关措施,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我办。
附件:星火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星火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文)精神,推动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星火科技培训体系,2004~2010年间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星火学校建设,实现“县县有星火学校、乡乡有星火课堂、村村有星火科技带头人”的目标。
一、总体思路
星火学校是在已有培训机构基础上由县(市)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的,由省星火计划办公室认定的星火培训基地,是星火科技培训网络体系的基层单位。其主要目的是以提高农民科技致富能力为宗旨,面向农民开展农村适用技术或职业技能培训。星火学校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农民知识化进程中的热点、难点,坚持依靠地方、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规范管理的方针开展工作,力争在今后7年内实现“县县有星火学校”的目标。
在星火学校的建设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先试点后铺开原则。全国有近3000个县(市),实现每个县(市)都有星火学校的建设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应当先通过试点总结经验教训,然后推开,做到循序渐进。
2、与培训任务相结合原则。星火学校的建设要与每年下达的星火科技培训任务相结合,在培训过程中培育星火学校。
3、借势借力原则。星火学校的建设,不是另起炉灶,从头做起,而应当从现有培训机构中择优培育、扶持。
4、市场机制原则。要充分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使星火学校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
二、目标和任务
1、星火学校建设的目标
——在2004~2010年间,通过星火计划的扶持、培育、评审、认定,在全国近3000个县级行政区内实现每个县(市)内有一所星火学校;
——通过星火计划管理体系和中国星火计划网信息平台,实现全国星火学校之间的互通和互动;
——通过7年的建设,形成星火学校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300万人次的培训能力。
2、星火学校建设的主要任务
——强化星火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通过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项目,以国家级星火培训基地为载体为星火学校的教师提供再培训机会,进一步提高星火学校师资队伍的水平。
——强化星火学校培训教材建设。根据星火学校培训的实际需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作为星火学校提供国家标准的职业技能培训教材;与教育部、农业部等合作为星火学校提供通俗易懂的农业生产技术培训教材;组织有关人员编辑星火科技培训中必要的管理培训教材。
——强化星火学校信息化建设。以自筹资金为主通过多渠道融资为星火学校提供必要的信息通讯和远程培训设备,提高星火学校的信息化水平;试点示范,合理布局,在全国形成几个大的不同类型的星火远程教育培训中心,把星火学校建设成为星火远程培训的基层组织单元,从而形成全国星火学校有机联系的培训体系。
——强化星火学校的自我发展能力建设。星火学校要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设计培训内容、加强管理、扩大培训能力,从而提高自身的发展能力;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积极为星火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做好服务。
三、重点培训领域和布局
1、重点培训领域
——非农就业技能与政策。包括:家政服务、美容美发、烹饪、缝纫、电器维修、水电安装、建筑装潢等等各种非农就业技能;农民工在城市就业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农业适用技术。粮、棉、油等大宗农作物的现代化生产技术;蔬菜、水果、药材等无公害生产技术和规程;畜牧业无公害生产技术和规程,人畜共患疾病防疫技术;水产品无公害生产技术与规程等。
2、区域布局
星火学校的建设要因地制宜。在农业主产区,应当围绕当地农业生产的技术需要建设星火学校;在农民工输出和输入集聚地,应当围绕农民外出打工技能的需要建设星火学校;在产业集聚区(星火技术密集区)要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发展建设相应的星火学校。星火学校的布局应当由地市科技局星火计划办公室组织规划,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类型星火学校的构成和数量,在本地区形成符合实际、功能完善、覆盖面广的星火培训体系。
四、实施与管理
1、发布星火学校建设指南
根据农民知识化发展的需要,科学技术部星火计划办公室(以下简称科学技术部星火办)确定每年的工作重点,制定和发布星火学校建设工作指南。
2、星火学校申报
地市级科学技术部门星火计划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星火学校建设规划和组织申报工作。
凡申报星火学校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星火计划管理办法》和《星火科技培训管理细则》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营业绩,具有培训的软硬件基础和一定的师资力量等。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申报民办、民营各类培训机构。
申报单位须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报送《星火学校申报书》(附件1)和《星火学校建设方案》(附件2),由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一式六份统一报送省星火办。
3、评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学技术厅(委、局)星火办负责星火学校的评估和认定工作,每年组织有关专家,根据《星火学校评审规范》(附件3)对申报单位进行公平、公正、公开地评审,并向科学技术部星火办报送评审结果备案。
通过认定的星火学校建设单位,由省(市)星火办为其颁发由科学技术部星火办统一监制的星火学校证书和牌匾。
根据需要被认定的星火学校可到当地县教育部门进行备案。
4、管理
星火学校实行动态管理,省(市)星火办每三年组织有关专家对已经授牌的星火学校按照《星火学校评审规范》(附件3)和《星火学校建设方案》撰写提纲(附2)进行评估一次。星火学校要根据省(市)星火办的通知,按时提供《星火学校建设自评报告》(附件4)。评估专家组根据《星火学校建设自评报告》和实地考察提交星火学校评估意见。省(市)星火办根据专家意见对星火学校进行评估。对没有通过评估的培训机构撤销星火学校称号。
科学技术部星火办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各省星火学校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星火学校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应作为星火科技培训协作网评选年度星火科技培训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保障措施
1、各级科学技术部门培训项目要优先依托星火学校开展,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2、把星火学校的参与程度作为国家级星火科技培训项目的评审标准之一。
3、各级科学技术部门要注重星火学校的师资队伍、教材、信息化建设,为星火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4、各级科学技术部门要积极帮助有条件的星火学校参与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积极参与承担各级政府、各部门组织的农民培训工作。
六、2004年星火学校建设工作计划
2004年是星火学校建设工作启动的第一年,重点要做好星火学校建设规划、试点示范和调查研究工作,为星火学校建设的逐步推开积累经验和创造条件。
1、加强调查研究、制定规划
科学技术部星火办要组织有关专家到地方调研,探索星火学校建设的政策措施;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2004~2010年星火学校建设规划(工作层次),明确全国学校建设的布局和工作计划。
2、星火学校建设试点示范
在2004年确定的实施“百万农民星火科技培训工程”的省份进行星火学校建设试点,与省星火办签订合同,在3年内实现80%以上的县(市)有星火学校。2004年要达到30%以上。
3、以中国星火计划网为依托,建立星火学校数据库。
通过星火学校数据库的建立和发布,构建星火学校互动平台。
4、召开星火学校建设专题研讨会。
围绕星火学校有关议题,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交流经验研究对策。
附件:1、星火学校申报书(略)
2、《星火学校建设方案》撰写提纲
3、星火学校评审规范
4、《星火学校建设自评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2:
《星火学校建设方案》撰写提纲
星火学校建设方案》是星火学校申报单位在申报评审过程中与《星火学校申报书》一并提供的必要文件,主要说明申报单位为推动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的实施在培训条件、培训能力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建设思路和计划安排。
一、必要性(说明本培训机构所做的培训是否符合当地农民就业致富的需要、符合有关国家政策等)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目标要有具体指标)
三、建设内容(包括培训条件、师资队伍、培训方式、培训人员、培训效果和自我发展能力等等)
四、计划安排(三年内的年度工作进展和年度指标)
五、保障条件(包括资金筹集、组织方式、外部合作等等)
附件3:
星火学校评审规范
一、组织建设
1、管理班子:星火学校要有稳定的领导班子和相对稳定的专职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具有较好的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热心农村人才开发,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艰苦创业精神和勇于克服困难的精神。
2、师资队伍:星火学校应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教师队伍应具有精神境界高、专业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等素质。
3、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使星火培训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做到年初有年度培训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
二、培训条件
1、校舍建设:星火学校应具有独立的必要的校舍,有一定容量的教室、同时能为学员提供宿舍、饮食等服务。
2、教学设备:星火学校应具有必要的课堂教学用具、仪器、设备等或远程培训网络设备,并适当逐年增加或更新。
3、实验、实习场所:星火学校应有适当的实习点、或实习工厂(车间)、或种养殖场;也可利用其他单位的实验、实习场地,建立相对稳定的协作关系。
4、图书资料室和电子信息网站:星火学校应有图书资料室,备有一定数量的图书、期刊和技术培训资料;也应建有为培训服务的电子信息网站。
5、培训教材:要重视教材和课件的编制,在采用国家或省市统编教材的同时,根据当地需求自编、自制培训教材或课件。
三、培训效果
1、培训计划完成率:以完成计划的百分率表示。
2、培训达标率:用理论学习成绩和实习成绩达标的百分率表示。
3、培训效果反馈意见:抽样调查(学员至少50例、受训单位至少3例)培训后受益程度和发挥作用的程度,按“良好”、“一般”分类比较。
4、培训就业率(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学员占总培训人数的百分率。
四、培训经费、设施使用
1、经费使用:政府资助的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编制教材、聘请教师、添置教学设备,不得用于基建。
2、自我发展能力:基地建设要走科技培训、开发、推广和服务一体化道路;要不断提高基地的技术开发、推广和服务能力,增强基地的经济实力。
3、培训设施利用率:年度内各培训段培训人数与培训时间乘积总和占年度教学总容量的百分比率。
附件4:
《星火学校建设自评报告》编写提纲
《星火学校建设自评报告》是星火学校建设三年后,由星火学校撰写的向省(区、市)星火办提交的总结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的编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星火学校的基本情况(包括:培训组织管理、培训基础条件、师资、教材、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和外部条件等)
二、培训能力评价(培训领域和内容、培训方式、培训人员数量和素质等)
三、自我发展能力评价(资金筹措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和品牌形象等等)
四、计划完成情况评价(对照《星火学校建设方案》所提出的目标和内容评价)
五、建设效果评价(包括三年内培训人员数量和素质提高状况、学员流向和就业情况、星火学校的社会影响、星火学校的经济效益等)
六、综合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