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初评和专家评审,现将湖南省2009年第四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的形式书面提出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李剑文 0731-88988864
刘建元 0731-88988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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