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湖南省民营科技企业 核准内容:湖南省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 核准条件:须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湖南省科技厅统一印制的《民营科技企业资格认定申请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及管理制度; 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管理人员(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 5、知识产权归属证明; 6、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表(新办企业除外)。 核准程序: 1、除冠“湖南”二字以外的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由各市(州)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定,并报省科技厅备案; 2、凡符合民营科技企业条件的由市(州)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统一下文,并颁发由省科技厅统一印制的“民营科技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3、冠“湖南”二字的民营科技型企业,需经所在市(州)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后,报省科技厅审批认定,并颁证。 核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答复 |